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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海湾六国开始征收5%的VAT
发布时间: 2018-01-03 10:07:00 作者: 未知
海湾六国(阿联酋、沙特、巴林、卡塔尔、阿曼、科威特)自2018年1月1日起,开始征收5%的VAT(价格附加税)。除了医疗保健、食品、保险、教育、本地交通以及一些金融服务之外,其他所有产品和服务(包括政府和私人)都会被征收增值税;商业物业会被征收增值税,住宅物业免征;出口到海湾合作委员会之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,将免征增值税。
对发货人的要求:
凡是发往海湾六国(阿联酋、沙特、巴林、卡塔尔、阿曼、科威特)的商品,必须提供下面的文件:
1、产品装箱单:注明商品的名称和数量,以及重量,体积。
2、形势发票:注明收货人的地址和注册的VAT税号,声明商品价格。
3、电商小包:必须有形势发票,商品价格高于260美元的单件商品,面交VAT。